新北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规章制度
一、心理健康辅导要以人为本,协助未成年人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二、辅导站工作人员要遵守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辅导站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心理健康辅导服务。
三、辅导站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耐心细致做好咨询和预约登记工作,保持辅导站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四、辅导站工作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五、辅导站工作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待来访者,事后做好记录。
六、开展团体心理健康辅导,事先设定守密标准,采取合理预防措施,避免个人在团体互动中受到任何心理伤害。
七、辅导站工作人员针对一般心理问题进行辅导,若发现现有条件下无法解决来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或请教有关专家顾问后再约定时间解决。
八、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干预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未成年人心理危机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九、辅导站工作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与总结并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咨询者本人同意不得随意翻阅使用。
十、辅导站工作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财物,保持辅导站整洁舒适。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新北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准则
1.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了解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的特殊性,掌握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的理论与技术。
2.自行协调好本职工作和个人生活与志愿服务之间的关系,保证在辅导站的志愿服务并接受辅导站的工作要求和管理,郑重承诺恪守咨询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辅导站的工作准则进行工作。
3.接待中注重与当事人建立关系,让尊重、真诚、同感等基本的咨询要素体现在接待过程之中。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当事人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4.接待过程中充分注意倾听和探讨,注意当事人的非言语信息,平等、接纳、好奇地和当事人探讨他们的问题,避免主观臆断。
5.尊重当事人的自我抉择权,尊重他们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在需要提建议时,应和当事人共同商量,而不是以唯一正确答案的形式出现,避免生硬说教。
6.咨询员应保持敏锐的自我觉察,对自己个人的情绪、理念、成长经验等在接待关系中的移入要保持敏感,防止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7.咨询人员必须了解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个人能力难以解决的个案,应及时转介,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建议和协助其转至其他合适的心理咨询师或其他心理咨询、治疗部门,接受帮助。
8.对需要紧急危机干预的当事人,须及时采取措施。
9.严格按照心理咨询伦理规范遵循保密条款,不得公开当事人的个人资料,更不得以其作为谈笑资料,不得私自带出或随意引用咨询记录资料。
10.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 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11.按约定的时间准时到咨询室进行咨询,如有无法克服的特殊情况不能前来,请提前48小时通知辅导站以便辅导站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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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干预工作准则
危机干预是心理咨询的一种形式。危机干预主要是为两类当事人服务的,一是毫无准备突然进入自己不能应对的困难、威胁、灾难性事故或其它危险而陷入应激状态的当事人;一是在较为长期的压力下,终于感到已无法面对而陷入应激状态的当事人。这两类当事人的共同特点是,他们所感受到的压力和困难,已经超出了自己的心理和躯体预防机制的极限,极有可能采取危及自己生命或他人安全的行为(不排除已做好采取危险行动的准备);另一个特点是,他们中的大部分仍然有妥善解决当前危机的动机,所以会采取求助措施。
危机干预责任重大,处理不好会危及当事人或其他人的生命或人身安全,影响到社会的安定。所以,接待工作必须符合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的专业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接待工作中须遵循以下准则:
1. 具备高度的对人的生命安全和对社会的负责精神。
2. 以积极饱满的身心状态进入接待工作,值班前不宜过分疲劳,影响接待时的精神状态,接待中还要遵守值班要求的规定。
3. 明确接待中的职业角色是危机干预咨询员,尽可能防止由于角色冲突带来的混乱,影响咨询效果。
4. 保持高度的敏感,发现当事人有采取危险行动的动机或冲动,电话接待中已不能解决时,应立即通知值班的危机干预专业咨询员采取进一步的救助措施。
5. 危机干预仍具备一定的电话心理咨询功能,接待过程中充分注意倾听和探讨,避免主观臆断,让尊重、真诚、同感等基本的咨询要素体现在接待过程之中。
6.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公开当事人的个人资料,更不得以其作为谈笑资料,不得私自带出或随意引用电话记录资料。
7. 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自觉接受督导,不断在专业上成长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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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预约制度
第一条 本辅导站心理咨询工作实行预约管理办法,原则上一般心理问题的咨询都必须通过预约。
第二条 该中心咨询预约工作由工作人员负责执行,实行值班制。
第三条 值班工作人员守则
(一) 预约形式有三种:一是网络预约;二是电话预约;三是QQ预约
(二) 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预约电话:0519-89880234
(三) 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准备好相关的登记资料。
(四) 以温和的口吻,平和的心态,适中的语速,清晰的语言与预约者交流。
(五) 按照要求问清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和问题及特别事项,根据辅导站情况与来访者协商、确定咨询和地点,并认真做好记录。
(六) 避免与来访者交流过长时间,拒绝谈论与预约无关的问题。对于问题较多、言语缠绵的来访者,应注意特别讲究交流艺术,适时中断;对于无理取闹者应果断中断谈话。
(七) 向来访者简单介绍有关心理咨询知识,不做心理咨询以外的预约。
(八) 值班工作人员不得在了解来访者基本情况的谈话中给来访者做专业上的解释或下类似诊断的结论。
(九)尊重来访者意愿,不极力鼓励来访者前来咨询。
(十)做好预约记录,特殊情况必须特别注明。
(十一)来访者有强烈情绪、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值班咨询老师。
(十二)所有值班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公开预约人员的名单。
第四条 本制度由新北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负责解释。
心理咨询员工作守则
一、咨询老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
二、咨询老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http://{域名已经过期}/wcn
三、咨询老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 http://{域名已经过期}/wcn
四、咨询老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五、咨询老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老师应注意有助于当事人的心理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
七、如果咨询老师发现无法帮助咨询者,应作好适当的转介服务。
八、咨询老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九、咨询老师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咨询者秘密和个人信息。
十、咨询老师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应及时介绍到其他专业机构就医。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 http://{域名已经过期}/wcn
三、对未成年人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开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四 、心理咨询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运行。
五、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舒心。
六、 做好台账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七、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工作。
八、 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九、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 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十一、心理辅导员必须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二、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除中心心理咨询师,其他人不得单独进入辅导室。
心理咨询流程图
1、 预约:
来访者可以通过预约电话(0519-89880234)、QQ(1256642994)提前预约,预约时间:8:30-17:30(周一~周五)。
2、填表:
由值班老师在《心理咨询预约登记表》上填写预约人员的相关信息,并确定面谈的咨询师。
3、 咨询:
准时到咨询室面谈,面谈时间一次为50分钟到一个小时。
4、 续约:
需要继续咨询的来访者在每次面谈结束语后预约下次咨询时间。
心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本阅览室对我区校外未成年人开放。
二、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入内阅读,入室阅览前应予登记。
三、读者在阅览完毕后须将期刊、图书归放原处,不得乱丢乱放。
四、读者阅览时,一次只能拿一本书籍或期刊,不得多占多拿。
五、读者阅览时,应爱护书籍或期刊,不得加注、批点、涂改、卷折、剪裁和撕页。
六、本阅览室的书籍或期刊仅限本阅览室,概不外借。
七、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安静和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读者离开阅览室时请将椅子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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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咨询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辅导站网络咨询服务目前采用邮件方式,设立专门的邮箱作为咨询服务专用,该邮箱对全区学生公布。
第二条 辅导站站长主任对邮箱有最大的管理权。
第三条 本辅导站网络咨询人员为辅导站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
第四条 辅导站专兼职咨询人员有使用邮箱的权利,其他人员未经辅导站站长允许不得擅自查看邮件内容。
第五条 采用值班制对咨询邮件进行回复,每个工作日安排专人对咨询邮件进行回复,值班人员安排原则上与咨询室值班人员安排错开。
第六条 本辅导站网络咨询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第七条 网络咨询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原则。
第八条 网络咨询值班人员应对值班期间收到邮件给以回复。
第九条 网络咨询人员应了解自己的能力范围,对于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的,应将邮件咨询学生介绍给其他咨询人员。
第十条 发现通过网络咨询的人员有自杀或伤人倾向的,应设法与本人进行当面咨询,必要时进行危机干预。
第十一条 对于问题超出心理咨询范围的人员,应做好联系工作,了解实际情况, 做好转介工作。
团体辅导室管理制度
一.团体辅导室是进行团体活动(团体咨询、心理剧、团体拓展等活动)的场所。
二.按团体辅导室的预约使用安排表进行使用。
三.团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教师工作,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做到言行文明得体。
四、团体成员在辅导过程中要真诚、开放、信任他人,并对他人的言语和行为保密
五、自觉保持团体辅导室公共卫生,不吃零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六、使用后物品归放原处,桌椅恢复原状。
七.自觉爱护辅导室内的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防高温、通风换气等安全保护工作。
八.团体辅导教师下班时必须关窗、锁好门,切断电灯、电脑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沙盘游戏室管理制度
一、遵照预约登记制度,在教师指导下按照安排表使用本室。
二、来访者应积极配合指导老师工作,维持室内正常秩序,做到言行文明。听从安排,关闭手机,自觉保持室内卫生。
三、来访者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不得拆装室中的任何设备,严禁带出室中的任何物品,涉及物品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使用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认真清理各种用品,并归放原处,填写使用记录。
五、指导教师爱护室内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防高温、通风换气等安全保护工作,下班时关窗锁门,切断电灯、电脑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青少年心理健康标准
①智力正常。
②有情绪的稳定性与协调性。
③有较好的社会适应性。
④有和谐的人际关系。
⑤反应能力适度与行为协调。
⑥心理年龄符合实际年龄。
⑦有心理自控能力。
⑧有健全的个性特征。
⑨有自信心。
⑩有心理耐受力。
来访者须知
1、坦诚。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自愿。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辅导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
4、尊重。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辅导教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辅导老师。
5、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者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