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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北区2018年新任教师进行校本培训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   点击:   来源:   录入者:黄奇玉

关于对新北区2018年新任教师进行校本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新北区2018年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实施方案》,从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对全体新教师实施为期一学年不少于120学时的试用期培训,由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两部分组成。集中培训已经结束,校本培训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实施。请各校对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考核,将考核结果填写在《新北区2018年新任教师培训考核表》(详见附件,请下载)上,620日前将考核表发xbspzx@{域名已经过期}邮箱。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依据新教师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的考核结果,全部合格者发给试用期培训合格证,作为新教师试用期考核依据。

 

常州市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6月12日

附件1:新北区2018年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实施方案

附件2:新北区2018年新任教师培训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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