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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常州市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特级、高级、骨干校长(园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9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姚财兴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三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级、高级、骨干校长(园长)评审工作的通知》(常教组〔2019〕62号)精神,现就我区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申报特级、高级、骨干校长评选,是加强全区校长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领校长专业化发展,提升校长队伍专业水平,调动校长办学热情,培养名校长各校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二、认真研读。各校相关人员要认真研读《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三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级、高级、骨干校长(园长)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对照评定标准,积极组织申报,原则上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做到应报就报。

    三、报送材料。各单位于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前将本校申报材料纸质稿、汇总表(市文件附件5)电子稿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姚老师,电话:81809870,电子邮箱:705037873@{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

1.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三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级、高级、骨干校长(园长)评审工作的通知

2.常教组〔2019〕62号附件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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