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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以新北区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身份报考我区聘用制教师的考生进行加分项目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1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徐彩芬

根据《2019年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将对符合以我区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身份报考的考生进行加分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19年112513:30-17:00

二、认定地点:

新北区政府5楼512室   

联系人:徐彩芬       联系电话:85127371

三、认定需带材料:

1.《新北区公办中小学代课经历及加分项目认定表》(见附件)

2.认定教龄材料: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去社保中心打印或网上下载打印),学校当年的聘书及年度考核表等能证明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工作过及目前仍在工作的材料。

3.认定综合荣誉材料:相应的荣誉证书

4.在2019年上半年我区的聘用制教师招聘中已认定加分的报考教师不需要参加本次加分认定。

四、有关要求:

1.《新北区公办中小学代课经历及加分项目认定表》个人填写好后,需有现任教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现任教学校公章。

2.教龄和综合荣誉认定材料需提供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旦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4.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加分认定的,加分项目以零分计算。

                           

附件:1.新北区公办中小学代课经历及加分项目认定表

附件:2.以新北区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身份报考考生名单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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