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旧版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教育管理服务>>装备信息>>公示公告>>文章内容
2019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7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徐彩芬

根据《2019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三)》(以下简称《简章(三)》)的相关要求,2019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统一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进入面试人选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确定

按《简章(三)》规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以新北区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身份报考的考生,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由区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详见附件。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该学科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以新北区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身份报考的考生笔试和加分项目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22  13:30-16:30

资格复审地点:新北区教育局502室(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一)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

30周岁(1989年11月12日后出生)以下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30-35周岁1984年11月12日后出生考生:请携带身份证、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辖市(区)骨干教师以上(含)专业称号证书或获得学科教学基本功竞赛辖市(区)二等奖以上(含)证书或能证明自己是师范类毕业生的材料;

小学英语岗位需提供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

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1114日)

(二)以新北区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身份报考的考生

请携带:身份证、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目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代课的证明材料(2019年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2019-2020学年度的学校聘书或劳动合同,已经进行过加分认定的考生可以不再提供;能提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初中英语岗位专八、小学英语岗位专四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可以不提供代课证明材料)、50周岁以上女教师请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未办理退休证明。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

2.所有考生可在新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pub.xbedu.net/凭姓名、身份证号查询成绩。成绩查询入口:http://cj.xbedu.net/Q.asp  

咨询电话:0519-85127371  0519-85177992

 

附件: 2019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1127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Copyright© 2007-2019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天目山路189号   苏ICP备10201501号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