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20〕7号)精神和局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区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周期 1.高层次教育人才:包括“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和省教学名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二周期第一年度;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一周期第二年度; 3.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第十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三年度;第十三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一年度; 4.新北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第七批新北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三年度;第八批新北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一年度。 二、考核时间 1. 所有人员考核时间均为2019年1-12月。 2. 所有考核对象只参加本人最高层次的考核。 3. 2019年度退休人员考核截止时间为领取退休工资前一个月。 三、考核内容 1. 高层次教育人才考核内容按《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常教人〔2018〕5号)文件要求(附件7)。 2. 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内容按《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常教人〔2018〕2号)文件要求(附件8)。 3.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内容按《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暂行办法》(常新社人〔2005〕5号)文件要求(附件9)。 四、考核流程 1. 考核对象向本单位递交考核材料。每个考核对象需填写相应的“考核表”(具体见附件2-5)一份,不装订。根据考核文件要求提供考核时间范围内履行职责的相关证明、论文或论著复印件。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应由学校经办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按考核表上所列考核栏目顺序归类整理、编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2. 各单位组织初步考核。各校要将考核对象考核期内履职情况在校园网公示,同时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对考核材料进行逐项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考核指标凡有一项不合格的考核结果即为不合格。学校要将考核情况和初步考核结论记入考核表中“学校考核意见”栏,同时要及时反馈给考核对象。学校考核结束后将考核表及考核材料一并上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3.组织复核。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考核材料进行复审考核,审定后予以公布考核结果。 五、材料报送要求 1. 以校为单位,将优秀教育人才“考核表”纸质稿(一式1份,不装订)和考核支撑材料(每人一份,需装订成册并装袋、贴封面)于4月21日(周二)前报区教育局512室,同时将各类汇总表(附件6)电子稿(文件名:单位简称+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发送至邮箱705037873@{域名已经过期}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85177992。 2. 材料报送时需将考核表单独抽出按高层次人才、特后、市学带、骨干,区学带、骨干顺序分类放,其它考核支撑材料与考核表顺序对应排放。 六、奖励 年度考核合格人员享受相应奖励经费,奖励标准按《常州市新北区推进优秀教育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试行)》(常新社人【2017】35号)与《关于推进优秀教育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修订)》(常开人才办【2019】14号、常新教人【2019】4号)文件执行;凡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当年度不享受相关奖励经费。 附件: 1. 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高层次)考核人员名单 2. 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高层次)年度考核表 3. 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表 6. 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 7. 《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 8. 《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 9. 《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暂行办法》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
4. 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5. 新北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