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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管理人员资格复审及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章树超

根据《2021年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管理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2021年新北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管理人员所有岗位的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及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报考人员为笔试和加分项目之和)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该岗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具体名单详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6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常州市新北区晋陵路58号,从北校门进体育馆一楼)

(三)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2, 下载并打印,填好完整信息)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人员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书

①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并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②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29日)。

3)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仅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领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本次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4.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费90元。

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一)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领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的人员。

(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13日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58号)

3.具体安排详见《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和现场告示。

(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注意事项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2.考生请带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准时到报到室(候考室)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三、其他事项

成绩查询

所有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成绩查询入口:http://cj.xbedu.net/q.asp

(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当天进入资格复审地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地点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在室内或近距离接触时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供核核酸检测报告:来自国内疫情高中风险所在地级市其它低风险区的;近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近14天内接触高风险人员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等)。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28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21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接及密接的密接接触史的;“健康码”黄色或红色的;已治愈出院、隔离解除尚在随访及健康监测期的;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末排除新冠的;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上述情况

4.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三)注意事项

1.如因特殊原因导致资格复审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延期,将在新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另行通知。

2.课堂教能力测试成绩将在新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3.咨询电话:0519-85127371,0519-85177992。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1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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