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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北区“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点击:   来源:   录入者:李志军

关于开展新北区“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新北区“十四五”规划“三名工程”专项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

项目负责人

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研究,决定于2023年11月组织开展新北区“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北区“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面向“三名工程”的领衔人或成员,根据各培育室(成长营)研究主题而进行研究的课题。
  二、新北区“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为:2023年9-2026年6月(与“三名工程”周期同步)
  三、2023年1130日前,仍承担级及以上各类课题或未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负责人或者2023年9月已经主持课题在市(区)备案的人员,不具备案此次课题资格。每个成长营(培育室)可以报一到两项课题,每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须是成长营(培育室)的正式成员
  四、申报人可根据各自的研究问题,在进行课题的论证和设计的过程中要填写《新北区“十四五”规划专项备案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件)
  五、各领衔人将《申报评审书》在2023年1130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备案课题,必须尽快确立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开题,填写《新北区教育科学“十”规划专项备案课题开题论证书》,并保存好有开题意见、专家签字、单位盖章的开题论证书原件,作为中期评估的重要依据,无《开题论证书》或《开题论证书》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参加课题中期评估,不予正式立项。《开题论证书》用“十四五”第二批备案课题的《开题论证书》。
  课题备案后,将纳入新北区教育科学“十四五”第二批备案课题的管理工作,相关研究工作的要求与进度与“十四五”第二批备案课题要求一致。

八、材料要求。各课题《申报评审书》电子稿和备案课题汇总表以项目组(成长营、培育室)集中打包,在2023年11月30日前发至 327523550@qq.com 邮箱。不接受个人申报,每个项目组若干个课题的申报书及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发送,文件夹以“卓越教师成长营备案课题申报材料”或“优秀教师培育室备案课题申报材料”命名,申报书则以课题名称命名。不要重复发送,发送前务必认真检查。逾期不报的,视作主动放弃。

联系人: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李志军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67号

  话:85131912  邮箱:327523550@qq.com

                                常州市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1.新北区“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2.新北区“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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